岁启新章,以礼藏春|燕之屋非遗京绣•归燕礼盒敬呈心意
燕之屋在一场商标纠纷案件中获得终审胜诉。这是燕之屋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与反不正当竞争中的重要胜利,更表明了燕之屋对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珍视,以及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形象与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立场。
捍卫行业秩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燕窝产品
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源于“燕之某公司”在商标使用、企业字号登记及产品宣传中长期使用与“燕之屋”高度近似的标识。这种“搭便车”行为,既损害了燕之屋公司的品牌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混淆商标标识的行为更影响广大消费者购买到真正的高品质好燕窝的初衷,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面对燕之某公司十余年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燕之屋公司积极申请对“燕之某”相关商标提出异议、无效宣告,并历经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的完整司法程序,赢得法院支持。而针对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燕之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确认燕之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判令禁止燕之某在燕窝产品本身及产品宣传上使用“燕之某”商标;停止在代加工服务中使用“燕之某”商标;停止使用含“燕之某”的企业名称;要求其登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判令燕之某公司赔偿燕之屋公司1000万元。
这场长达八年的维权之路,不仅印证了燕之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着,更是燕之屋对“一碗好燕窝,滋润天下人”的初心和使命的坚持。燕之屋之所以能够胜诉,除了自身的品牌实力以外,还在于“燕之屋”商标获得司法领域的驰名商标认定。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本案燕之屋公司系以其第3311493号‘燕之屋’商标构成驰名商标为由,主张燕之某公司在生产、销售、宣传过程中使用‘燕之某’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燕之某公司将与燕之屋公司权利商标近似的‘燕之某’文字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有必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并无不当。”对“燕之屋”驰名商标给予司法认定。“燕之屋”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进一步证明了燕之屋的市场实力,意味着燕之屋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品牌价值得到法律的充分认可和保护。
坚守品牌初心,牢筑知识产权护城河
燕之屋28年专注高品质燕窝,凭借卓越产品与优质服务成为中国燕窝行业“领头燕”。同时,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提升,燕之屋也面临着多种商标侵权行为。除了此次的侵权案,此前的“燕之X”侵权案,2020年某食品厂生产销售“燕之X冰糖碗燕”产品,侵害燕之屋企业“燕之屋”、“碗燕”等商标权,被燕之屋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于2023年,燕之屋再次发现该食品厂销售商仍在售卖侵权商品,并且在其网站宣传时仍然使用“燕之X”“碗燕”标识,法院支持燕之屋4倍惩罚性赔偿的要求。
燕之屋始终将创新和知识产权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产,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品牌权益与市场秩序。面对屡屡发生的侵权行为,燕之屋选择了积极、全面的维权策略,不仅通过法律途径打击侵权行为,还大力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品牌实力与提升品牌形象,致力于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更健康、更营养、更便捷的高品质燕窝。
2022年6月,燕之屋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小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年8月,燕之屋全力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顺利通过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贯标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仅如此,燕之屋法务团队在相关工作中表现出卓越的业务素质和专业价值,获得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3年度优秀商标法务团队”的荣誉。
在2023年7月,燕之屋凭借行业内先进的研发创新实力、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突出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充分彰显了燕之屋自主知识产权的综合实力。2024年9月,燕之屋旗下高端燕窝品牌“碗燕”凭借卓越产品品质与市场影响力,荣获“AAA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证书”。此外,燕之屋还获得年度品牌商标建设贡献奖,进一步体现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厚实力和专业素养。燕之屋以强大的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实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了多项成绩,树立行业典范作用。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生命线,创新则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坚决维护知识产权既是权利也是责任。面对未来的市场竞争与挑战,燕之屋将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力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携手广大消费者共筑健康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