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款没下来可以退定金「买车贷款办不了可以退定金吗」
近日,市民吴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在泰山国际汽车城双龙名爵店想购买一辆汽车,她交了3000元定金后,想要退还定金,4S店表示无法退还。
吴女士介绍,8月30日,她在泰山国际汽车城双龙名爵4S店想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一辆车,工作人员表示吴女士需要先交47000元才能开车上路,当时吴女士着急去上班,所以先交了3000元的定金,另外还需要贷款88000元,而在约定提车的时间内,吴女士多次提交了贷款资料,4S店工作人员未能办理下贷款来,耽误了用车时间。由于双方签了协议,4S店拒绝退还3000元定金。
根据吴女士提供的购车协议及定金收据,可以发现均没有盖章,但有吴女士及销售人员的签字。吴女士表示,她的贷款征信没有问题,在承诺时间里没有办好贷款导致无法按时提车是销售人员的原因。
“从8月30号至9月3号,约定的4号可以提车,期间我们配合销售人员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但销售人员一直说我拍的银行流水不清晰,他们3号的时候说过要来找我拿相关资料也没人来拿,这样就耽误了4号的提车。在3号晚上,我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他们让我4号去提车的时候多带点钱,并且态度不是很好,认为我们没办法多交钱,买不起车,我感觉受到了人格侮辱,也失去了对他们的信任。”吴女士说。
25日,记者来到泰山国际汽车城的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公司与吴女士签订协议,吴女士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想要退定金,当经理问到退定金原因时,吴女士告诉王经理是因为该公司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但王经理认为这违反了协议,所以公司不会退还定金,而至于吴女士所说的贷款一直没有办下来,王经理表示不是自己公司的原因,是因为吴女士没有提供全面办理贷款的资料,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贷款没有办理下来。随后,记者要求出示一下,可以证明吴女士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面贷款材料时,王经理表示不方便。
“昨天吴女士来店里了,我们6点下班,她一直待到7点,非要我们退定金,还威胁我们说把家里老人都接来这里不走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工作,随后我们选择了报警,并且协商好退2000元给她,结果她反悔了非要我们退2500。”王经理说。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称,购车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如果是销售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买方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自己的责任,定金就无法退还。
26日上午,吴女士联系到记者,表示已与双龙名爵4S店协商一致,接受退款2000元。
随后记者咨询了泰安市泰山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定金”与“订金”有很大的区别,协议中的“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在签字前一定要注意协议中的约定事项及条款。而“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签字前也要协商好,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倪方圆见习记者聂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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