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给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买家不过户如何处理」
时间:2023-09-15 08:58:14 • 来源:搜狐
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的,作为买方可以要求:
1.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也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
由于二手房交易流程长、涉及主体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在不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
第一,房屋存在抵押时, 建议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因为如果房屋有抵押的情形,买方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即使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不愿意 或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解除抵押,就很难将交易进行下去。
第二,如果房屋上没有抵押,但买方资金能力有限,需要通过银行办理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的,建议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这是因为贷款买房需要卖方配合办理贷款手续,如果卖方拒绝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身份证件及收款账号等材料,买方的贷款申请很难获得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判决支持了继续履行的请求,因买方贷款不能通过银行审批,因此也无法办理房屋强制过户。
第三,如果房屋上没有抵押,但买方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尾款或者其贷款已经获得银行批准时,建议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这时,法院强制过户不存在障碍,作为买方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逾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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